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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武先生论五四
2009年4月15日

因为上课的缘故,找来何兆武先生的两本关于文化的小书看。一本是《中西文化交流史论》(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另一本是《文化漫谈:思想的近代化及其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两书都有论及五四运动的内容,随手抄上两条。
《中西文化交流史》有“近代中西文化的冲撞”一节,其中谈到五四运动: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名义上中国建立了一个民主共和国。但是这个共和国的领袖和精英们都没能体会到这样一点:即旧的传统是不可能彻底砸烂的,任何新思想也是无法对旧思想进行专政的。他们总是设想着一夜之间就可以除旧布新。为此他们付出了正反两次代价:一次是在五四时期,一次是在文革时期。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但都简单地希望能和过去的传统作最彻底的决裂,于是就都在企图割断历史这一点上跌了跤。五四运动打出了德先生和赛先生两面旗帜。无疑地,德先生和赛先生是近代文明的主潮。但问题在于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包括其中一切的好的和坏的)应该怎样加以安排和处理。五四的一些人过分简单地要把它们全盘抛弃。而事实恰好相反,它们并没有被根绝而是顽固地盘据着和纠缠着中国的思想意识。五四运动是一场伟大的启蒙运动。但是和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不同的是,继启蒙而后并没有出现一场人权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所谓文革又一次重演了同样的悲喜剧。文革是要以暴力的方式用一种思想来摧毁和取代其他一切思想,它在表面上似乎有着某些外来的渊源,例如斯大林主义,但从根本上说,则仍是本土成份,即毛泽东晚年的李论。这是它之所以得以发动的原因。革命是不能输出的也是不能强行灌注的,这个道理也在文革中得到了验证。文革在思想上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实验;而它所带来的后果,也是史无前例的。思想终究是不能凭暴力手段来加以摧毁或建立的。
《文化漫谈》第六讲“五四与近代中国的启蒙——兼论胡适”:
最近我的印象似乎是有些人在翻五四的案,他们认为五四过火,做过头了,甚至于当前的乃至几十年来的问题都归咎于五四,我是不同意这种观点的。我认为五四精神的主潮要予以肯定的,而且是要予以充分肯定的。
五四那代人并没有与过去的传统进行最彻底的决裂,观乎当时那一批代表人物的旧学修养,即可窥见一斑。
何先生在此还提到了五四时期的代表人物胡适先生对于启蒙精神的践行。母亲去世,他实践了自己的丧礼改良思想。他拟好的讣闻只是简单地写道:“先母冯太夫人于年月日病歿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敬此讣闻”,并且谢绝馈赠。文词之朴实无华,表现了一个启蒙者移风易俗的特色;他自认为这一简单的讣闻,是同时一举除去了三种传统的陋习:一是“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考妣”;二是“孤哀子某某等泣血稽首”;三是一大群“降服子”以及“大功”、“小功”诸如此类的虚文和假话。另一桩众所熟知的故事是:当年南京教育部请他出任清华大学校长,他为了实践自己提倡白话文的宗旨,曾反复考虑回电电文应如何写法。先是考虑用“不干”两个字,继而又觉得这样两个字似乎过于粗率失礼,最后终于决定用“干不了,谢谢”五个字。事情虽小,但从小事之中却足以反映出文化启蒙的精神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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