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益民de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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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躲猫猫”网民调查组
2009年2月21日

云南警方昨天给出了躲猫猫的调查结果,还装模做样弄了个网民调查。见《云南警方称躲猫猫事件排除民警渎职问题》,网址http://news.sina.com.cn/c/2009-02-21/013417257620.shtml。

警方的结论是:经调查了解后,首先,我们可以排除民警进行行刑逼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

(所谓网民调查组)问:“躲猫猫”或者“瞎子摸鱼”这种游戏在看守所中是否属于施虐性质游戏?

答:纯属娱乐游戏。是他们擅自进行的,未向干警报告。看守所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禁止擅自玩游戏,如要玩扑克牌之类的游戏,必须向干警报告。

问: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外,是否有其他物证?

答:有其他物证,但物证关乎该案件的保密。

调查组计划将向警方提三个要求:1.到晋宁县事发现场,还原事件经过;2.查看相关监控录像资料;3.对话现场目击者,与“躲猫猫”事件涉及到的人员面对面。

调查委员会获准进入晋宁县看守所实地探视,但只能在巡视走廊上进行监区探视。

而在另一则新闻里,《云南躲猫猫调查委副主任称无法介入事件核心》,可见所谓调查纯属隔靴搔痒,http://news.163.com/09/0221/04/52L9AHQ60001124J.html。

调查委副主任“边民”说,成员们要求会见导致李乔明死亡的普某某及当日在场的室友,但是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认为“按法律规定,这样的会见不合程序”,遂遭遇拒绝。此外,调查委要求查看监控录像。但是,官方回答“有记录无记录,无法回答;据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调查委查看录像不在法律范围内”。

同时,调查委要求会见当日值守警察,看守所满足了这一要求。

在另一个报道中,《“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公布调查报告(全文)》,一些对话也是颇令人怀疑。(http://news.163.com/09/0221/02/52L2MGN90001124J.html)

闫国栋再次强调:2月12日上午,10点30分,晋宁公安局接受媒体采访时,晋宁警方并没有说出“躲猫猫”一词。

随后晋宁警方向大家展示了了一个多媒体课件,展示了现场的方位照片,其中一幅9号监室平面图上,标注了根据调查结果绘制的监内每个人在游戏开始时的站位图,可以看到,李荞明站在门边,普某某站在李荞明附近。

调查委员会副主任边民:晋宁县检方既然在第一时间介入了案件,希望看到检方的技术报告。

检方回答:2月12日,晋宁县检察院委托昆明市检察院进行了尸检,到目前为止,鉴定报告尚未作出。

调查委员会副主任边民:李荞民监舍里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果有,能否将李荞民案发当天录像让我们看看?

晋宁公安局闫副局长回答:没有。

委员杨之辉:在李荞明事件之前,有没有过打架的情况?

闫国栋副局长:没有过,在9号监室以前没有发现过。

委员杨之辉:这么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聚在一起,有没有什么措施防御他们之间起冲突?

闫国栋副局长:有,这个措施就是我们管教民警的真功夫,是我们看守管教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刚才说的4条措施就是,另外每天早上在押人员在天井里跑早操的时候,警察通过观察其体态动作,发现他身体是否异常,还有民警要和在押人员定期单独谈心,了解其在监所生活情况。当在押人员入所的时候,就告知他可以随时约见检察官,这些都是我们多年形成的制度和经验。

委员吉布: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前,看守所里有没有发现过有人玩类似的游戏?

闫国栋副局长:在看守所,有危险的游戏是绝对禁止的,特别是对视觉,听觉造成障碍的游戏,从我分管看守所工作以来,还没有发现过。

《中国青年报》对此调查发表了报道,直云《“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未能让真相大白》,http://news.163.com/09/0221/03/52L8ESBJ0001124J.html。

问:我们是否可以得到检察院的技术鉴定报告?

答:法医目前还在做相关工作,技术鉴定报告还没有出来。

问:有媒体说,李的父亲带了1万元到看守所,这个钱去哪里了?

答:1万元的事我(阎国栋,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记者注)不清楚,但我可以确定,我们的干警都是洁身自好的,决不可能收这个钱,大家可以去看台账。

在询问笔录里我们看到2月6日警察与李荞明的询问笔录,上面问:‘有没有打你’,答:‘没有’,问‘在看守所是否习惯’,答:‘不习惯,想家’等。我们看到死亡证明书是2月12日签发的,上面写着‘重型卢脑损伤’。”

最后调查组的感慨是:“无论是事前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以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才突然感觉到,在网上可以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却是那样无力。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网友,还是网友调查委员会,都不可能做到‘探寻真相’。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然而,正是因为当这些部门在以往工作中给予公众的知情权不足、或者新闻素质不过硬,直接导致了公信力的下降。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信息流通最迅速,最透明的网络——网民成了新的大众偶像,掀起了一阵阵风潮。”

看了这些有关调查的报告,警方能在很多检查还没有出炉的情况下,就给出如此明确的结果,所谓结果的可信性可想而知。更可笑的是,这个副局长竟然在这个时候,还不忘吹嘘他们如何尽职尽责。所谓网民调查组,也不过是云南警方乃至官方的一块遮羞布而已。网民自己也很清楚。

如此调查,却又如此大张旗鼓。云南警方大概又要走陕西林业厅的老路,不过,一切都很好,天下太平,这样的结果却是在正龙拍虎的国度里司空见惯的。不必惊奇。林业厅尚且没事,更何况要强势得多的警方?

面对这样的所谓官民互动,所谓的开明,我们这些做屁民的,是该为社会进步高兴,还是为这块如此肮脏的遮羞布感到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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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ote 1.南山
  • 一言难尽。
    退一万步说,人死在里面,不明不白。
    责无旁贷。
    疑点多多,一目了然。
    韩益民 于 2009-2-22 11:46:04 回复
    没错,即便不是警察打死,死在看守所,警察也不能说没有责任。
  • 2009-2-21 16:26:57 [Report Spam]  回复该留言
  • quote 2.
  • 死得比窦娥还怨~
    韩益民 于 2009-2-23 1:28:00 回复
    都够冤的。现在这样的冤狱很多,听说有人看到过国家信访办门前各地警察守候在那里,抓捕本地到北京上访的人们的情形。
  • 2009-2-22 16:32:18 [Report Spam]  回复该留言
  • quote 3.solon
  • 师兄,我的网站被封了,估计是那个uu1001网络都被封了。所以我的博客上不了了,正好也不写博客了。
    韩益民 于 2009-2-23 1:30:26 回复
    洪祥兄:我还以为最近网络查禁的风头过去了,没想到你的博客也被捎进去了,真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啊。你那里资料不少,不知有没有备份?
    solon 于 2009-2-23 7:14:18 回复
    都有备份,呵呵。
    solon 于 2009-2-24 13:53:46 回复
    http://zhouhongxiang.uu1001.cn/
    好像又可以上了,新的链接
  • 2009-2-22 21:40:35 [Report Spam]  回复该留言
  • quote 4.solon
  • 我岳父岳母3月初带我儿子回东北,又剩下我们两口子了。房子很大,有机会就来玩啊!
    韩益民 于 2009-2-23 1:33:04 回复
    谢谢洪祥兄,一定会找机会去玩的。
  • 2009-2-22 21:43:28 [Report Spam]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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