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读《圣经·新约·罗马书》保罗关于人们对待政府的态度,大惑不解,虽有巴特《罗马书释义》对此解释甚详,无奈阅读比较困难,真正理解,尚需时日。昨日读《马丁·路德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其中《日用灵粮》对此也有不少解释,语言和意思似乎也没有巴特那样艰深,就抄录下来,作为对比的资料。
9月6日 政府的权柄
“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罗马书》十三:4)
政府的权柄是基督权柄的象征、尝试与式样。教会的事工是叫人永远称义、永有平安并得着永生。政府的权柄是维持治安,使人民受律法的保护。掌握政权的人也是上帝所指派的,而且是上帝的奇妙恩赐。政府是上帝所设立的、所命定的。他的旨意是要政府成为永远需要的机关。国家若没有政府维持秩序,人民的生活就要失掉保障。人民就要彼此伤害,互相吞吃如同野兽一样。政府要保护你的身体免得被人杀害;免得别人奸污你的妻子;也免得你的儿女被人诱拐。政府保护你的家庭房舍,免得被人抢掠,又保护你的田地牲畜,免得被人偷走,被人强占而去。
假使禽兽能够说话,当她们看见人们中间的政府的时候,岂不要说,“伟大尊贵的人啊,你们与我比较起来,你们简直不是人,都是神了。你的生命财产都有了保障。我们的住所、食物,甚至生命都无保障,连一小时的安全也得不到。你们若不为此而感谢上帝,你们就有祸了。你们的生活若是与我们的生活相比,上帝给你们的是何等荣耀安全的境遇啊。”(送儿女入学讲道词,第379页)
9月7日 当顺服政府如同顺服父母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马书》十三:5)
《圣经》对国家政府的看法是十分正确的。政府为着怜恤百姓的缘故必须对作恶的人施行惩罚。这种严格统治完全是伪者大家的好处。保罗与彼得都认为政府惩罚作恶的人是应该的,完全符合上帝的旨意。政府报复恶人,向他们发怒是为保护行善的人,使他们的尊贵荣耀不受伤损。政府眷顾行善的人,保护他们,怜悯他们,使他们不受恶人攻击、伤害、杀戮。政府这样行是出于上帝的命令。上帝知道是他的仆人这样行。
政府惩罚恶人,毫不顾惜,不但使恶人受到当受的刑罚,也是要保护善人,维持社会的治安。这无疑的是出于基督徒的大慈爱,是他们的善良所为。
上帝给政府权柄不是叫他们剥削百姓,滥用他们的权柄,乃是叫百姓得到最大最多的 利益。罗马人通常称他们执政掌权的人为父母官。我们应该感觉羞耻因为我们从来不会称我们本国的官长为父母。实在说,我们的侯王市长就等于我们的父亲,因为借着他们,上帝给了我们食物,又保护我们的家不受侵害,如同父亲保护儿女一样。因此我们必须顺服他们,敬爱他们,看他们为最宝贵的人,又要防备,不可有反抗他们的事情发生。(1528年第五条诫讲道词,第379页)
9月9日 上帝与该撒(即恺撒)
“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路加福音》20:25)
《圣经》说,将来审判人的不是世人,不是侯王或君王,乃是圣灵借上的道。世人将来都要受审判,受刑罚,无人得以逃脱。然而关于上帝的道若有人自作判断,不愿听从上帝的吩咐,以为自己的权柄高过上帝的道,这样的人是出于魔鬼,是该受上帝的刑罚的。我们要向这等人说:“我的侯王,我的君王和世人啊,论到今生的事,你是有权柄管我的。我在肉身方面,在产业方面,应当顺服你的命令;但关乎上帝的事你是没有权柄管辖我的。你管辖的范围只限定物质方面;至于灵性方面不是出乎你管辖范围的。在灵性方面你和我都一样须受上帝的道管辖。在灵性方面我一定不能听从你的吩咐。你的吩咐若与上帝的道不合,我定要反抗。我只能听从上帝,遵行他的道。
亲爱的基督徒,我们不是奉君王、侯王与群众的名受洗,乃是奉基督与上帝自己的名。我们的名字也不是君王、侯王或群众,我们乃称为基督徒。除非人知道怎样引人进入天国,他就不应该引导人。只有上帝才能引人进入天国。所以,关乎人灵魂得救的事,除了上帝的道以外,我们什么也不可教导人,也不可听别人讲说别的道理。(《约翰福音》十六章注释,第381页)
我不是一个基督徒,因为要上宗教史的课的关系,才开始阅读宗教方面,尤其是《圣经》等书。因为基督徒与现实中的政府,或者说自己所属的民族、政府、家族等关系,是常常引起人们有很多矛盾思考的关系,所以才仓促找书,看看是否能够解开这些疑团。因此,我无意像路德或者教徒那样,预先就按照信仰或者《圣经》所说来思考。但是,先了解基督徒怎样认识这一问题,是很有必要的。不过,这里似乎也存在着一个理解上的悖论,我都不能接受路德的信仰,又怎么能够找到理解他的前提呢?这些暂且不管,按照我的一般理解,先思考路德这里的三段讲道词。
这些讲道词有不少矛盾之处。比如拿人与禽兽相比,虽说人和禽兽有相似之处,有时人比禽兽还不如,但人终究又与禽兽有所不同,因此,这样的比附不甚妥当。另外,一味拿物质上的好处来讲上帝的恩典,似乎也有违因信称义的原则。当然,教义是教义,就是约伯受到上帝的考验,不也要体现在儿女的生死和财富的多少吗?因此,《圣经》里有很多我们这些教外之人觉得矛盾乃至不合情理之处,这很正常,路德依据《圣经》而来的解释,有这样的特点,也不奇怪。“除非人知道怎样引人进入天国,他就不应该引导人。只有上帝才能引人进入天国。所以,关乎人灵魂得救的事,除了上帝的道以外,我们什么也不可教导人,也不可听别人讲说别的道理。”也同样是有矛盾的,这或许与讲道词的风格有关。
撇开这些不说,我们看看路德谈论的核心问题。第一段,路德强调政府就是上帝的工具,因此不可反对。这让人颇为费解。但当他强调政府的职责时,是否已经隐含了政府一旦不能遵行他的职责,则上帝就会惩罚他们呢?这里本身还是有矛盾的,上帝既然万能,又何以他的工具不能遵行他的意志呢?这个也不必多谈。第二段也是如此。第三段就有所不同,政府的权威只能局限在现实和物质层面,但政府不能负责最终审判,权柄最终掌握在上帝手中。而上帝之本在于《圣经》,按照路德的学说,理解上帝,不应当依赖于神父和教会,而应当依据自己的理解。这无疑就给怀疑政府行为的正当性,甚至反抗政府的暴行,开启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至于为何路德如此强调要服从政府,其中理由很多。《圣经》如是说,此其一。路德此时正要依靠政府或者君王对抗教会,不会去强调与对政府对抗的一面,此其二。政府存在自有其无可置疑的价值。此其三。《圣经》为何会如此说?保罗是个罗马公民,保罗深知罗马的强大,以及罗马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宽容态度,他实在没有充足的理由来反对罗马政府。《圣经》本身就具有历史性的特点,路德的解说同样具有这样的特点,若把这样历史性的特点当作无可置疑的信仰,实在令人难解。
不过,上面的一些个人理解,都是在并不具备信仰的前提下的一种思考。自然难免谬误之处,不过是一个没有信仰者初涉宗教书籍的一些浅薄的想法而已。还请朋友们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