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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布莱德雷《批判历史学的前提假设》(之二)
2008年5月24日

第二节《什么是历史事实——一切事实都是根据推论而得出的结论或理论》,是我关注的要点。

在此,布莱德雷继续批评非批判的史学:“这便是简单的重行制作的理论,是一种不单是在常识世界里可以遇到的观点:人们的心理已经把它造成为自己的,并且以哲学的名义和头衔把它奉之为神圣,而且我们还获得了一种绝对确凿性的心满意足,即心灵在知觉中乃是消极的,而知识的最终成分乃是由感官所传递的种种事实。”(第17页)

韩案:此处不难理解。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何提到不但在常识世界如此?显然,很多专业研治历史的人,也同样持有这样的观点。历史学的确需要心灵的参与,但凡大历史学家,其魅力所在,多与此有关。

对于历史事实的特点,布莱德雷说:“对于批判的历史学而言,所存在的事实乃是种种事件和被记录下来的事件。它们是被记录了下来的,那就是说:尽管他们乃是心灵的作品,然而这时它们却无论如何都不是单纯的感受,一般地说也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意识的私人内容,而是被确定了的并且公开发表了的,是永恒的而且是一切人的心灵都可以接受的。不是这样,它们就不能成其为历史;而历史也绝不是为着它们的。它们乃是事件,而那就是说每一样事件都不是单纯的非复合的单元,而是其自身之内就包含有一场运动和一个过程,是各种元素之间的联系和转化——(也就是说,它们乃是)各种关系,其中的各种成分是可以分辨的,虽说它们无法被分开。它们乃是被记录了下来的事件,而那就意味着虽则它们本身是流转不居的,然而它们却是被固定下来的,虽然它们在时间上是可以划分的,但它们却被视为一个整体;而且尽管它们是心灵的产物,然而它们却依然是独立的而且是实在的。”(第19页)

韩案:此处他对于历史事实的解说,有着浓厚的黑格尔哲学的意味。内容本身不易理解,却并不复杂,具体记录下来的历史内容,之所以成为历史事实,乃是经过很多人的审视和批判,千锤百炼而获得人们公认的,此其一;其二,它必须是人们心灵的产物,但不单是哪个个人的心灵的产物,而是人们共同构建的运动或者过程的一部分,而非独立存在的。从属于人们的心灵而又独立于人们的心灵,这就是其复杂性,也是何以历史事实乃是整体历史的一部分的理由。因此,任何纯粹单独的事件,都不构成历史事实。我们说玩味某一历史事实的时候,或许看似就是一个单独的事件,比如汉武帝戾太子之死,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简单存在的,这是人类共同的认识,各种党派争斗、经济措施、对外关系,等等,都会在这样一个认识过程中逐渐显露或者被认识。也正如一只手如果脱离了人的身体,它就失去了手的功能,我们还能从真正的意义上认为它是一只手吗?不能,即令认识,那也不过是形式上的。单独谈论一件事情,是毫无意义,也不可能的(在认识实践中)。但当这只手完好无损地存在于身体上的时候,我们也无法不承认它作为手的独特的功能。当然,这里并非没有危险,在具体的过程中,历史认识乃是由个人写作的,偏差是难免的。但布莱德雷似乎在此预设另外一种经过反复认识的认识的存在,此乃公众意识的体现。

布氏继续说:“历史事件(在我们对历史一词的限定意义上)首先就包含一个判断。它是“客观的”,它以其自身而与众不同,然而它乃是一个整体。”“但是其次,它包含着有比我们称之为单纯判断更多得多的东西。如果我们取一桩最简单的历史事实并考虑一下它所试图表达的那种转变的复杂性质,我们就会明白,我们所涉及的乃是大量的判断,其数量之繁多,使得我们要疲于奔命地加以分析。而且同样清楚的是,这许多判断都是相互联系着的,仿佛是解决了一个单一的判断,就解答了整个的事件似的。”“这一判断在其自身之中就包含有许多的判断;那必须看做是它的结果,或者换句话说那就是一个结论。”(第20页)

韩案:布氏所说惊人地符合历史探究的过程。任何一个看似简单的事件背后,都有无数的牵连。正如黑死病的来历与结果,都不能简单地说它们就是黑死病。具体的解读与上面的案语一致。至于判断自身就包含很多判断,比如西西里远征前雅典的渎神案。我们说,修昔底德记载这次远征雅典远征军全军覆没。这是一个判断,判断之后就是追问,追问之后仍然是判断,然后还是追问和判断。仿佛无穷尽,当然,我们可以说,在理论上无穷尽,但在实践上有裁断。

经过上面这么多细密的思考,布氏对于历史事实进行总结:“于是历史事实(对于我们来说)便是一个结论,而一个结论——不管它看起来是多么有似于——却绝非是一个任意编造的故事。我们是把现有的种种信念所形成的世界以及一种新例证的新材料,全都带入了它那论断之中。它们便是我们立论的根据,而且我们知道它们就是如此,或者说至少是我们可以知道它们。对于我们认为我们有理由所说的任何事物,我们的那些真凭实据全都是建立在显然的或者是隐然的推论之上的;总而言之,我们的事实都是由推论得来的,而它们的确实性则有赖于使它们成其为它们的那种推论的正确性。”(第20页)

韩案:明白了前面的内容,这里的内容就不难理解了。但是,还是要注意布莱德雷在此特地强调的论断的背景:“我们是把现有的种种信念所形成的世界以及一种新例证的新材料,全都带入了它那论断之中。它们便是我们立论的根据,而且我们知道它们就是如此,或者说至少是我们可以知道它们。”

既然如此,事实也并非总是对的。布氏说:“假如我们诉之于最坚强的事实、最经过了验证的事实,就像是它们在我们的法庭之上已经验证过了的那样,我们却仍然不得不承认并没有什么事实是不可能错误的;而在任何情况下,错误都是基于一种错误的推论。但是,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想要全然禁绝或者是全盘推翻以推论为确凿性与真实性的保证,却是纯属幻想。”(第21页)

“有一桩不可以视而不见的事实便是:我们的记忆之所以是正确的,仅只因为它们是可以纠正的,而它们之成其为可以信赖的,仅只是由于经历了一番经常性地和习惯性地加以纠正的回忆,由于纠正每一个场合都是把它的成分确定在它们所固有的关系上的那种秩序而决定的,于是它的结果便是各种现象的一副调和的系列。”(第23页)

韩案:我上面的案语中说过,事实是经过千百人反复拷问获得的结果,也就是千锤百炼。布莱德雷此论,深得我心。史学史和历史研究的具体过程也能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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