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一直都在为多与少,粗与精的问题在困扰。
比如,对于同学们的作业,是一一翻检史料,与每个人进行个体间的对话,还是做个示例?效果无疑是前者最好,无论对于同学还是我自己,都是一种有效的积累和认识的方式。但想想今后一个课堂一百多人乃至二百多人,似乎又不可行,如果继续固守前面的做法,大概会累坏的。苦闷,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自己的读书,兴趣多多,但很难深入下去。买书、看书,说起来,似乎也都不算太少,但无恒心,多为片断,结果泛滥无归,终无所得。家和师昔日“主一无适”的告诫和打井的比喻(是多而不深,还是坚持在一处,深入进去,哪个效果好?),虽时常记在心里,曾经有一段时间,似乎觉得自己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似乎终究还是困扰于此。
再如,写博客,也有朋友批评过我,其实不用天天写,写一点儿比较精到的东西,更有利于学术境界的提高。但我的解释却是,一种交流的方式建立不易,如果断断续续,我这样没有长性的人,或许很快就坚持不下去的;此外,反正我就当这是练笔和读书笔记,从未想过要把这些文字当作文章。其实,写博客,有无虚荣心在作怪,虽然我不愿承认,但虚荣心只怕还是起了作用。但转念又想,谁没有虚荣心呢?有时候虚荣心和上进心不过转念间的事情,也很难分清楚。正是荀子所谓化性起伪。但是,在实际上,自己也并非没有朋友指出的苦恼,天天拘于形式,强逼自己写出一些缺乏实际内容的文字,未免太过拘执,文字和内容也时常欠细致的梳理和推敲,错误多多。在锻炼勇气和无拘束认识的同时,是否又降低了品味?只怕很难避免的。
凡此种种,莫不令人感到烦扰。解决的途径,一时也无章法。谨录两位极为倾心的清代大儒的文字,或许可渐解心头之惑。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有《文须有益于天下》:“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言,剿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损矣。”亭林此处所言,其实是有问题的,似乎过于严肃了。难道写点儿小资情调的文字就不行?有益于个人的文字,算不算有益于天下呢?但亭林文章的后半部分所排除的怪力乱神、无稽、剿袭、谀佞,似乎已经隐含了对于只属于个人文字的肯定。总之,亭林之意,就是文字必须有价值、有意义、有内容。但这些东西未免过于主观。亭林乃严肃的独行者,我们今日,无妨取其有内容即可。至于他的家国、文化情怀,则无须太过拘泥。
下面还有《文不贵多》一条:“二汉文人所著绝少,史于其传末每云:所著凡若干篇。惟董仲舒至百三十篇,而其余不过五六十篇,或十数篇,或三四篇。史之录其数,盖称之,非少之也。乃今人著作则以多为富,夫多则必不能工,即工亦必不皆有用于世,其不传宜矣。”并云:“秦延君(也有做秦近君者)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说十余万言,但说‘日若稽古’三万言,此颜之推《家训》所谓邺下谚云‘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者也。”此处还有亭林的一个原注,提到陆游的诗:“文辞博士书驴卷,职事参军判马曹。”此乃汉人所谓家法也,岂独汉人家法为之?后世如此者,可谓比比皆是。如此文字,除了把人的脑袋搞坏以外,还能做什么呢?有时想想自己,如此做个文抄公,喋喋不休,似乎也难免亭林之讥。
晚清岭南大儒陈澧在其《菊坡精舍记》(见《东塾集》卷二,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本)一文中,提到他受命主掌广州菊坡精舍,大书顾亭林“行己有耻,博学于文”八字,立于书院前轩。并作说明:“博学于文,当先习一艺。《韩诗外传》曰:‘好一则博,多好则杂也,非博也。”又申之曰:“读经史子集四部书,皆学也,而当以经为主,尤以行己有耻为先。”好一则博,多好则杂。我当谨记于心。
又做一回文抄公,抄书了事,惭愧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