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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眼中的义人和罪人
2006年11月19日


暑假上课,翻《圣经》找材料的时候,发现了耶稣的一个比喻,始终不能忘怀。今天终于鼓足勇气,稍加整理,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对宗教并无切身的了解,在书本知识上,也是一知半解,希望朋友们多予批评。

《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的《法利赛人和税吏》一条载: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再去查《圣经》,竟然有不少地方对法利赛人有相当尖锐的批评。如《路加福音》之《律法和上帝国》云:

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

而《马可福音》之《耶稣呼召利未》不但提到税吏和法利赛人,还同时提到义人和罪人: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门徒一同坐席;因为这样的人多,他们也跟随耶稣。法利赛人中的文士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法利赛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人,而招致耶稣的抨击呢?按照德雷恩的说法,他们是当时犹太人中的一个宗教集团,在那时有6000人左右,虽然占犹太人比例不算大,但却是很有影响力的。他们主要由学习犹太经典的学生和普通工作者组成。(见《新约概论》,第25页)在罗马帝国初期的巴勒斯坦,他们是犹太中产阶级的代表,就是《孟子》提到的“有恒产者有恒心”的那种。在行为规范和道德上,他们是社会主流意识的代表;在宗教思想上,他们既没有守旧的撒都该人(犹太祭司阶层)那样固守最古老的传统而不变,也没有下层人那样的激进。他们认为古老的律法并不完全适合当时的时代,可以加以改变,但又因此附加了许多清规戒律,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很多时代里,这样一群人都具有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倾向,因为他们正在享受社会主流价值观带来的好处,虽然心里并非真正相信,却在处处都表现出自己遵守最严格的社会规范。谨言慎行、勤奋努力,自诩为社会的精英、栋梁和好人。也因此牢牢地把握着社会的主导权。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对繁文缛节和空话、谎话毫无反抗,至多在私下小声议论。一旦到公共场合,那个识大体、顾大局、谨言慎行的好人又出现了。法利赛人就是这样一种社会宗教群体。

我无意去抽象地反对社会的中产阶级,因为社会学清楚地表明,中产阶级是一个社会的稳定器。我还不至于傻到,“宁为太平犬,不为乱离人”这样的道理都不懂得。但是,在这样群体的身上,好像也天生就具有一种伪善的特性。他可以帮助穷困的人,甚至相当热心,但如果让他们出让一些永久权利,以建立新的社会制度,他们又会变成极为保守的人。他们的思想中,比这种伪善更要命的是,他们的自以为是和自负,每每自认为是正确的一方,是善人,负有对他人指手画脚、乃至指导、命令之权力,甚至视他人如草芥。却忘记了自己也是有限之物之一员。

税吏在罗马帝国时代名声很臭。尤其是在犹太这样收到罗马帝国压迫的地区,他们成为罗马政府横征暴敛和镇压的代言人或象征。故往往在《新约》里与罪人并列。

在耶稣这个新兴的质朴而广阔的观念的提倡者看来,法利赛人这样自命为上帝的“义人”的人,实则是把上帝有限化了,或者说,把上帝等同于他们那个群体的上帝了。并以此有限的上帝或者所谓正义作为衡量一切他人的标尺,多数人自然与此不合,成为他们打击或口诛笔伐的对象,成为所谓正义的牺牲品。这些人在思想上是狭隘的,自我为中心的,也很难意识到社会的差异性和多元化的广大世界。在此,我总是把上帝简单化为无限广大,却又能先知先觉的世界的代名词,也不知道对不对,还望方家有以教我。反倒是那些税吏和罪人,因为认识到自己的罪恶,虔诚地忏悔,从而认识到自己作为个人的有限性,因而诚心、虚心地接受上帝(无限世界)的观念,以理解、同情的心理来看待他人。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理解至大至善的上帝。

一句话,那些每每自以为“义人”的人,实则是以狭隘的所谓“正义”摧残、凌辱他人的施暴者。他们缺乏足够理解、同情他人的思想空间,因此,也是伪善者。在初生、新鲜的思想的代表耶稣那里,这些人自然难以为上帝所接纳。在至上的上帝那里:“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这样的思想特点,不但体现为某一社会群体或阶层的思想,也同样会在个人思想上发生。大的事件,如苏俄三十年代的肃反运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美国五十年代的麦卡锡主义、希特勒的灭绝犹太人计划、中世纪的欧洲宗教裁判所,等等,不胜其数。在今天,固然要警惕这样的时代卷土重来。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个人也不乏其人。

曾听他人谈到某知识女性的事情。该女士据说谈到任何事,无不正气凛然,一贯正确、正直、正义。某日,去住院,碰到一个单位的男同事也在住院。男子的病是属于说不出口的毛病,单位领导来探视该女士,她急不可耐地告诉人家,某某也在这里住院呢,你们快去看看他吧。人家正不想他人知道,她却如此张扬。该女士出院,在单位里则逢人便说此事。最后还带上一句看似理直气壮的话:得病嘛,有啥拽着藏着的?

列位看官,如果你们有耐心看到这里,有何感想?我的心中则是充满着对这些自命“正直”者的厌恶,远甚于那些日常生活中可能有这样那样毛病的人。孔夫子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躬自厚,薄责于人”,与耶稣的教诲,可谓异曲同工。

越写越累,越写越觉得沮丧,怎么这支笔如此不听话,大脑也越来越不听话?只好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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